在华教士分裂1667年,因“历狱”而被羁押在广州的包括耶稣会、多明我会、方济各会会士共23人召开了一场长达四十天的会议,讨论在华传教的方针,最后通过的决议之一,是遵守1656年教皇的裁定。其中多明我会士闵明我始终持不同意见,在获释后立即返欧,并于1676年在马德里出版《中国历史、政治、伦理和宗教概观 (Tratados historicos, politicos, ethicos y religiosos de la monarchia de China)》一书上册,三年后又出版下册,抨击在华耶稣会士的传教方式,罗马的耶稣会总会于是紧急将该书寄至中国,并要求各地的会士传阅并提供驳斥的论据。罗马教廷经过讨论,决定不更改1656年的命令。
1687年,法王路易十四派遣法国耶稣会士白晋以修订历法的名义赴华,在北京建立法国耶稣会。该会成员大多反对所谓“利玛窦规矩”。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是1653年成立的传教机构。
1693年(康熙三十二年)3月26日,巴黎外方传教会的阎当主教打破各方妥协,在他所管辖的福建代牧区内,发布了禁止中国教徒实行中国礼仪的禁令,自此将争议迅速扩大。使这一原本纯宗教学术的问题,逐渐演变成为清王朝和梵蒂冈之间的国家政治之争。梵蒂冈在1701年(康熙四十年)和1719年(康熙五十八年)先后派铎罗和嘉乐两位特使来华,期间罗马教廷也发布了一系列的禁教令。铎罗使华以失败而告终,嘉乐来华后“康熙接见嘉乐宗主教前后共十三次,礼遇很隆,对于敬孔敬祖的问题,当面不愿多言,也不许嘉乐奏请遵行禁约。嘉乐宗主教因有了铎罗的经历,遇事很谨慎。看到事情不能转圆时,乃奏请回罗马。”